六十七 幸福拍手歌(1/3)
作品:《天书十四篇》李清清,又做了一个梦。
在那梦里,李清清和她的靖哥哥一起去野餐,去了一个叫作巨蚺森林的地方。
荡秋千,打蚊子,射青蛙,吃青蛙腿,那是多么新鲜有趣,又是多么温馨浪漫,后来,后来……
巨蚺森林,魔鬼蛙沼,后来就是蛙蚺大战,好像很热闹。
梦境支离破碎,醒来脑袋空空,这就是李清清,李清清就是爱做梦。
天黑了。
篝火燃起,星月美丽。
篝火晚会开始了,这是现在猛犸族人们每天晚上必备的节目,当然以前也有,自是不够精彩,不够丰富,且看——
一堆大大的篝火,蓬勃火焰红通通,点燃了夜幕,照亮了星空。
月亮很大,很圆,星星很大,很亮,穹庐垂得极低,星空触手可及,在这世界天与地与人的距离是如此接近,如此亲密。
天与地合,合为襁褓,人于其间,万物生灵于其间,生、死,轮回,生生世世。
如同猛犸草原上,这一株,独一无二的神树。
如同树下,智慧的猛犸。
猛犸在听,有人在唱,猛犸在看,熊熊火光。
这一片草原,是猛犸族人的居住地,同样是以猛犸的名字命名,猛犸族人视猛犸,有若神坻。
猛犸,总是静默的。
猛犸并不以为自己很大,猛犸也不以为自己很强,猛犸常常是会站在树下,长久地思考,生命的奥义。
白越在唱歌。
土豆在跳舞。
猛犸族全体族人,二百八十九人,拍着手,跺着脚,跟着节奏,围着篝火。
外围,是成千上万的恐龙,猛犸象,剑齿虎,野牦牛,铁甲犀,长颈驼,种种大型巨兽聚集在此,充当观众。
猛犸草原的夜晚,是和平的夜晚,是欢乐的夜晚。
对于这样的场面,猛犸丝毫也不会感觉到奇怪,猛犸已经活了三百八十年,猛犸降生之时,就是这个样子。
猛犸,是人类养大的。
弱小的人类,聪明的人类,直立行走的人类,将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猛犸认为。
因为在自然界之中,从来战争就是战争,从来和平就是和平,一头狼绝对不会和一只羊和平共处,谈情说爱——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白越唱歌的水平,就像是狼爱上了羊了一样,那是完全不靠谱儿:“狼爱上羊啊,爱得风光~~”
奈何此处有知音:“好!”
“啪啪啪啪!”嘎布拍着小手儿,当先大声喝彩:“这一首歌,好听极了!”
“哗哗哗哗——”猛犸族人一齐鼓掌,整个儿就是欢欣雀跃:“欧嗷!欧嗷!欧嗷!欧嗷!”
反正也是听不懂,反正感觉好听就是好听,就是这样。
就应该是这样,就和猛犸一样,猛犸也感觉白越唱歌很好听,只不过猛犸是一头与众不同的象——
牧羊犬,是什么?
白越说,狗原来,就是狼,经过了人类的驯养。
你看,这就是人类,也只有人类才能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找到共通之处,从而寻求解决之道,御外物,为己用,这就是人类能够成为世界主宰的根本原由——
一只虎,绝对不会驯养一头狼,为其所用。
只有人类会想到,只有人类能做到,猛犸知道,终究人类不一样。
当然在这里,也只有猛犸才会思考这样的问题,作为这一片天地的王者,猛犸的武力与智力成正比——
而白越的歌喉,是与白越的为人成反比,所以说白越做人那是相当靠谱儿:“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我发!奋!图!强!——”这是狼已经爱上羊完了,又开始男儿当自强了,现在的李清清已经不会感觉奇怪了:“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比太阳更——光——————————————”
“好!”
“啪啪啪啪!”
不说了,也只能说一个下里巴人,撞见了一群下里巴人,白越现在是完全彻底放开了,李清清也是终于见识到了:“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
话说,来此之前,李清清从来没有听到过白越唱歌,哪怕两个人是花前月下,谈恋爱的时候,哪怕是到了,哪怕是李清清过生日,白越也是一样,一个字儿都没有唱过。
借口是有,俩字儿,不会。
想必自己也知道,自己唱得很难听。
这可好,都成歌星了,开演唱会,一天一场:“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
可巧五音不全,撞见七窍不通:“好!”
实际是李清清一直在忍受,李清清总不能瞪着大眼说瞎话:“就算我会喝醉!就会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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