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小人物小故事【二】(1/2)

作品:《药骗

为什么不说小人物大故事呢?

因为林贵生不像后来的沈老,不是所谓的神探。甚至从来没有真正以专案组成员,破案人的身份参与过案件。但是很多人得到过他的帮助,点播。

林贵生,就是一个普通的警察。

说回到案子吧。

一个案子,那么大,肯定惊动不小。毕竟是命案,而且牵涉到树木不小的钱款。

那从发现尸体,有人报案,到成立专案组,速度很快。

不像现在,有很多黑狐。过去,就是有盲流,为数也不多,基本就是小偷小摸,或者在外流浪了很多年的而且是极个别的人。

而且不像现在,流动人口很多。

过去,任何一个汉族地区的城市里,就是有一些流浪的,基本也是固定的。也就是从犯案或者跟案件有关的角度,很容易找出身份。

也就是即使没有身份证【当时】,除非是路过,或者第一次到这个地方来,不能确定身份。基本上,发生了命案,先不管是自然死亡,或者被害的,除非是残忍地毁容了。要不然,即使人口很多的城市,如果有工作的,或者待业的,那用不了一天两天基本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所属哪个辖区等等。

而且,因为,从另外一个最基本的点,就是服装,打扮,虽然那个年代,女性,男性基本都船的差不多。我说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特点。也就是是不是这个地方的人,从服装上,很容易判断。那么范围,就直接缩小了。

也就是外地人,本地人,很明显。

当然这只是顺便提一下。

那么问题来了,或者说不叫问题。

因为第一是命案,第二死者是女性,第三就是很快会反馈【就是发生尸体后,下发通知到下面各个派出所,居委会等等。那边单位里一个职工,尤其还是财务,没请假,没来上班,肯定马上要到处找的】,第四,当然丈夫家人也要问厂里,还有到派出所报案。yu.et

这个就是一二三四排列可能的线索逻辑。

然后知道了某单位财务,保卫,钱款的事情,当然还有丈夫的认尸手续。

那么单位反馈有一笔钱,没到单位,或者没存入银行,现在人死了,是不是就成了抢劫杀人,是最大的可能了?

那么就很容易联想到最近释放的有过前科人员,至少是有抢劫,盗窃前科,已经释放都要列入重点排查对象。

当然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没作为公布的细节,那就是死者的衣物,生前被人动过。那就不是简单的搬运,查看造成的。那就又牵扯到犯男女问题的劳改犯身上了。

所以,这就是当时,专案组,两大不同意见。

一组的意见,主要以抢劫杀人,得手离开。那当然以有前科的抢劫犯,伤害犯为主。不排除在行凶过程当中,起了歪念头,实施了。

一组的意见是以流氓,路过,见左右无人,实施了犯罪。过程中遇到了反抗,杀害了被害人。然后逃离之前,发现了钞票,一起带走了。现场貌似还有散落的钞票,可能是太害怕了,或者有人来了,没来得及带走。

当时的法医的意见,并不是作为主流意见的。主要以组长,或者还有副组长,汇报给领导,拍板决定的。

法医给出的结论,其实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并没有被【这条意见被删除了】。

也就是用现在人的说法,并不符合【是用暴力手段,会给受害人造成一定伤害的犯罪】。这个特征在受害人那里不明显。也就是女性受害人,生前,被害前,发生过。但是,不能算。

不过专案组,最后还是以,抢劫定性的。

而且以此为依据,抓了好几个,不是一个两个的有前科的人,刚刚释放人员。

不过,最后的结果,就是专案组,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那笔钱去哪里了?有前科人员认罪了,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认罪。也认钱了,或者不认钱【最后是编造了一个理由,本来还想花掉的。但是案子太大,惊动了不少了。所以就丢下河了?这居然也有人信了。还汇报上去的】。

所以,当时案子,就这么破的,说是破了。

也就是当时某一个犯人被执行了死刑?还是还有几个,或者被抓的几个都判了很重的刑,十几年徒刑?

总之,事情,就这么了了。

这个案子为什么那么快就定性,终结了呢?

其实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竟然和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林贵生有关系。

什么关系?

有很多案子可以说破案都跟林贵生有关,但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被重用,提拔。但是不知道怎么地,就传着传着,说上面要提林贵生当局里当领导了【后来证实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谣言。不过谣言未必是空穴来风。就是上面也有耳闻,一个名不见传的警察,很多人说是破案,立功了,但是背后确是这个人。那么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不提拔?说明领导有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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