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七】(1/2)
作品:《药骗》李汝南妻子找了林贵生。
但是林贵生却要她去找另外一个人。
先不说这个人,并不是为了神秘,而是林贵生那时就是一个小警察。他翻不了案。尤其案件已经被领导定性。定性的领导就是丁未的前老丈人,当时已经是云市公安局局长?还是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张孔祥。
张孔祥的副手,就是丁未的老子丁大华。m.ζgx.
已经说过了,丁大华本身不是什么坏人。属于一个能跟犯罪分子英勇搏斗,不惧生死的革命意志坚定的同志,是一个好同志。但是在某一些方面,又是过于软弱。
张孔祥其实和丁大华年纪差不多,或者是同一批的。
但是,丁大华,或者张孔祥有什么事情,丁大华都是力挺,坚定地站在他一起的。
当然那是早期,两个人也是从一线干警干起的。
那个时候,真是服从命令听指挥,冲在第一线,那里危险第一个上的。
随着不断立功,提拔,最后坐到了那个位置上,自然角发生了改变。从大头兵变成了领导,就得有全局观念,大局观念、很多时候,就不能以过去大头兵的心态来处理问题了。
虽然,丁大华,其实内心,有的时候,也觉得有些事情,是不是得照顾到什么。
但是张孔祥成了领导上级,有时候,就是觉得有一点点,但是碍于面子,同志,战友友谊,还有上下,集体荣誉,个人前途等等的考量。
所以明知道有一些,其实是有欠缺的。
但是吧,应该这么说。
张孔祥并不是那种官僚,或者草菅人命的领导。
你说抓坏蛋,犯罪分子有错吗?
尤其是当案子跟犯罪分子,有前科人员有重叠,时间,地点等等诸要素有巧合,重叠的地方,或者有旁证,物证指向他们,是不是得抓?
并不是随便找什么人,就给定罪的、
或者叫证据不十分充分。
尤其是嫌疑人无法解释,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无罪开脱理由时,那么嫌疑人就不能排除嫌疑。
这是警察,公安通用标准。
就比如沈红案件,那个女财务被杀案件。那些人虽然是冤枉的,在沈红案件里,并没有杀人。但是确实跟沈红案件有关联。比如对被害人有身体接触,碰过那些钱当中的一部分,甚至有行为等等。
那么他们,要说无辜,也未必。
这就是特殊案件当中,难的部分,也是让很多警察痛疼的部分。
就好像大家应该知道的电视上报道的一对长途车叔侄司机,因为给一个女性搭车。然后中途把女性放下去了。结果女性死了。还是遭受了暴力,残忍杀害等等恶性暴行。
叔侄差点是被执行死刑的。
最后是翻案了。
由于报道里,肯定基于某些原因,可能不方便公开,保护隐私等等的原因。
一个细节:就算是女性搭乘了他们的车,也未必是他们杀人。也可能是其他过往的长途车司机,对吧?为什么非要认定是他们两个呢?
不会一点原因没有,就冤枉两人吧?
是不是,你可以自己去想。
第一,,现场,受害人,体液,血型等等,是不是一个巧合?碰巧和叔叔侄子的血型,我说血型相同?比如都是型?
第二,长途车司机,通常车里有气球。
第三,长途车司机,通常都有光顾头房的事情。或许在车上还有某些痕迹。
对吧?
虽然不是坏人,或者没有犯罪记录。但是是不是先有一个类似交易,或者拨。然后发生了争执,交易谈不拢?或者女方不乐意了,所以最后导致了这起案件?
所以,这就是一个惯性思维模式。
尤其是车里,有被害人的毛发,指纹等等。
说回到正题吧。
张孔祥,丁大华那可是破案无数的老公安,老警察,抓过很多的罪犯。在广大干警里威望很高。而且,他们并不是当了官,就摆谱,官僚的官,是跟广大干警,干部打成一片的好同志。
这是很多干警的说法。
这里面不包括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不是神秘人物的人物。
他,就是前面《忏悔录》事情里自杀的干警:李松石。也就是孟子刚的义父。
这不是说李松石对张孔祥,丁大华有什么个人看法,或者嫉妒他们升迁。
注意,仅仅是针对每一个案子,为每一个案子,甚至所谓的嫌疑人负责。
当然,绝大部分,李松石还是赞同张孔祥,丁大华的,尤其是为他们两个即使当了官,有的时候出任务,还能带头上阵冲锋。这是别的领导做不到的。
李汝南案子,实际当时已经成了铁案了。仅仅是等一个法律程序的问题了。而且目前没有任何可以推翻案件重来的任何证据。
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对李汝南不。
不仅是他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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