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风很大,要加衣服(1/2)
作品:《仕途天骄》按照方书记的指示,并没有直接抓捕江野。>
毕竟现在并没有证据链条证明江野做下了那些罪恶勾当。>
因此,除了全力剪除江野的羽翼之外,工作重点,放在了冯万佳身上。>
顾城市公安局长冯万佳,政委徐佳,常务副局长游昆,副局长吉昌,都牵扯了进来。>
在这种情况下,就迫使纪委这边的动作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也不能打草惊蛇。>
方玉良把这几位送出了办公室,对收拾桌面的秦志远说:“志远,耳朵支棱起来,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告诉我。”>
“是,老板。”>
他答应一声,收拾完之后,就出了办公室。>
晚上,他约了柴有志和沈燕。>
沈燕不适合再去那个公司上班了。>
他估计,用不了半个月,这个公司将不复存在。>
受案情牵连,这个信合贸易一定会有很多人锒铛入狱。>
常有志十分高兴。>
这一次,他身边没有跟着那个漂亮的秘书。>
“志远,公司注册下来了,我一直找你,你老是推呀推,今天该给我正式答复了吧?”>
“有志,这位是沈燕,财会大专毕业,你给她安排个出纳之类的岗位吧。毕竟刚毕业经验不是很多,但胜在比较用心,而且尽职尽责,又是自己人,比较放心。”>
柴有志跟沈燕点点头,然后看向秦志远,道:“必须没问题啊。来吧我找个老会计带带她,争取一年半载的就能独当一面,这是未来的财务经理,妥妥的。”>
随后,他看了沈燕一眼,似乎有话要说。>
沈燕很有眼力见儿儿,见状,就想找借口离开。>
秦志远把她拦住,然后,对柴有志说:“有志,你给沈燕安排工作就可以,其他的想法全都给我放一边,我老实跟你说,我还要继续向上走,绝对不会在这方面犯什么错误。”>
国家三令五申,公职人员绝对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哪怕持股也不行。>
柴有志听了,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做梦都想跟秦志远绑在一起,但现在看来,显然不可能。>
如果秦志远有家人还好,但这位根本就是个孤儿,也没什么亲戚,他想曲线救国也没办法。>
至于沈燕,他能看出来,秦志远跟沈燕关系不一般,但他并没猜测到底什么关系。>
只要秦志远不说,那他就只能装糊涂。>
因此,这股份更不可能交到沈燕手里。>
熟悉秦志远脾气秉性的他,也就略过了这个话题,聊起了花边新闻。>
秦志远有心想告诉柴有志,韩勇已经落入法网。>
但想到案件目前还没公开,处于保密阶段,也就没多说什么。>
同一时间,南郊某高档别墅区内,一对男女正在席梦思上做着做原始的运动。>
随着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闷哼,他们终于结束了战斗。>
“万佳,你偷偷跑回来,行吗?不是说那个培训班很高级,坚持下来,就能升职?”>
“嫂子,你不知道,我现在是顾城市公安局局长,这就是个土皇帝。我手中掌握着实权,全市几千民警、特警、防暴警,就都是我手中的筹码。我要是升职,比如说担任公安厅副厅长,看起来牛气多了,但是,手中没有实权呀,哪有做土皇帝痛快?”>
这两位,正是冯万佳和蔡美华。>
从他们相好那天开始,冯万佳就坚持叫蔡美华嫂子,绝不更改。>
蔡美华虽然是冯万佳哥哥冯万春的老婆,但实际上,年龄还要比冯万佳小了将近十岁。>
再加上保养有术,舍得在身子和脸蛋上花钱,所以看起来也就是个成熟的年轻美妇。>
谁知道,她的实际年龄已经奔五了。>
冯万佳抚摸着蔡美华的身子,感到无比舒畅。>
都说好玩不过嫂子,自从见到嫂子,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在外人面前一脸冰霜,回了家就像一团火的嫂子。>
在他的攻势下,刚跟他哥哥结婚两年,亲嫂子就变成了他的情嫂子。>
每次把蔡美华压在身下,他都喜欢一边叫着嫂子,一边展开进攻。>
每一次,都让他酣畅淋漓,无比舒爽。>
为了达到霸占嫂子的目的,他特意让人给哥哥冯万春安排许多女人,几乎夜夜笙歌,日夜挞伐。>
因此,没有多久,他哥哥就再也没有那个精力碰蔡美华。>
以至于,两口子结婚十多年,竟然连个子嗣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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