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就服这尉墨柒
作品:《穿书后我与女主联手了》无须浪费公主殿下的丹药,楼时霖的伤势好转,自己既不用纠结于如何处理药丸,又可以得到额外的收入。>
一举四得,三方受益。>
陈叔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睿智的老者。>
常人吞服类似的丹药不断呕吐,身体一般越来越无力,楼时霖却感觉到充盈的力量在四肢百骸流淌,但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身体遭受折磨,精神遭受污秽攻击。>
尽管有力量可以自由行动,尽管地上的一滩恶心东西是自己生产的,但——>
口中充斥着满嘴的怪味,楼时霖生理性地反胃,再加上药丸本身的催吐作用。>
“呕——”>
“呕——”>
已经吐无可吐了,普通木头制作的床沿不知何时被楼时霖的手捏断了。>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眼前的糟老头子才是最让人恨到牙痒痒的人。>
比穿着白袍的可恶小子还要恶毒万倍。>
对了,说到底,陈叔以前不是这个样的,做出来的丹药虽然味道不怎么样,好歹也是正常人能够下嘴的。>
妈的尉墨柒!>
打架不行,捣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第一名。>
他楼时霖谁都不服,就服这尉墨柒。>
恨尉墨柒是恨不起来的,顶多是有点讨厌。>
他可不想挨尉家的那个老妖婆家主毒打,陈叔徒弟被打折在床一事历历在目,尉墨柒在尉家家主心中可比那女的还要受宠。>
他也不想被尉墨起的哥哥尉凛夏阴一把,公主殿下几年前就提醒过他,没事别招惹尉凛夏。>
在王都,尉凛夏的名号没有尉墨柒出名。>
云夜国王都年轻一辈大多听闻过尉墨柒的名号,对于尉凛夏,他们的印象中是个温和有礼且修炼资质平平的不出名人物。>
提起尉凛夏,众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哦,尉墨柒的哥哥,一个资质平平的病秧子。>
尉家赫赫有名,这一代的年轻一辈众人都有所了解,但尉凛夏的消息,所知甚少,更为他本人添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有尉家的光环和尉墨柒的名号在,有人认为尉凛夏为人低调,不喜惹是生非,在隐藏实力,但这只有非常少的人这么认为。>
绝大多数人都认定尉凛夏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修仙者,不出名就是因为没有拿手绝活,没有强悍实力,无需在意。>
他曾经也跟随众人的想法,认为尉凛夏就是个好欺负的。>
很多年前,在尉墨柒那里受了气后,那时他干架干不过尉墨柒,于是准备暗戳戳地下手,把尉墨柒的哥哥蹂躏一顿。>
手脚干净点,不留痕迹,偷偷将尉凛夏套麻袋打一顿,没人会发现,又不是要尉凛夏的命。>
当时他还没有像今天这般深刻地认识到尉家家住和尉凛夏的可怕之处。>
那时他异常得意于自己的主意,尉墨柒本人自己下不了手,尉墨柒的废材哥哥还不能动吗?>
嘶!>
楼时霖一个激灵,从往昔的回忆中清醒。>
妈的,一想起尉凛夏就觉得浑身泛疼,跟今天挨白袍子小子的那顿毒打有得一比。>
那时若非公主殿下恰巧路过,救了自己,事后点醒了自己,他还傻傻地不知道谁下了毒手对付自己,又是怎么动的手。>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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