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二章 得子(1/2)

作品:《天马牧场

在随着山风摇摆的铁索上奔跑而过,在弯曲多弯上的山路间窜跳而行。远远的,当眼帘中涌现了那两间孤零零土屋之后,高壮便如个孩子般大声呼喊起来:“爷爷,我回来了!”

“汪汪汪!”

土屋的门没有打开,最先回应他的是山谷传来的回声,还有一条通体黄色的家犬。

“哈哈,大黄……卧槽,别舔我……”

大黄是爷爷养的猎犬,差别于北方常见的“土狗”,它的毛发很长,有点类似于放大版的松狮犬。有人说过,大黄应当是条守山犬!不光在狗比人多的躲军屯,它是尽对的犬王;就算是进了山,也少有能令它畏惧的猛兽。

平时,大黄只屈服爷爷的命令,其他的村民们都不敢轻易接近它。好在,爷爷的土屋并不在屯子中,早些年在高壮十来岁时,屯子里有人风言风语的说什么“野孩子”,爷爷便搬了出来,在阔别屯子、早已荒芜的躲军谷谷口盖了两间土屋。

但对于大黄来说,高壮尽对是个例外。假如爷爷是它的主人,而高壮便是它的玩伴。即便是高壮每年只回来一两次,大黄也从未对他陌生过。他们一直是最好的兄弟……没错,就是兄弟!无论是爷爷,还是高壮,都视大黄为家人的。

就在大黄还陷进在与“兄弟”重逢的欣喜当中,猖狂的用它带满口水的舌头舔着高壮的脸时,土屋的木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了。

“别闹了,大黄,爷爷出来了!”

一把推开折腾得正欢的大黄,高壮快步跑上前往,亲昵的抱住浑身显得有些脏乱,带着皮帽穿着黑布棉衣的老猎人:“爷爷,我回来了!”

“好,好,回来就好!外面冷,快进屋!”

老猪王满是沧桑的脸上也露出了纯朴而又浑厚的笑脸,这个捡来的孙子,是他后半生最大的寄托。小鹰长成了,放他任性往飞;小鹰疲惫了,这间土屋便是他永远的巢。

只是老猪王尽对没有想到,他一手养大的“小鹰”居然会带着一笔偌大的财富回巢了;他更想不到的是,那笔财富还落在了他的名下。

“大壮,看看这是什么?”

爷爷没有细问高壮前不久才回来一趟,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也没追问高壮这次回来会住多久,会何时走;甚至连高壮带回来的那些补品礼盒都没有看上一眼,老猪王便在里屋拎出来一串猴头菇。

“哇!这么大,这么圆!爷爷,这样极品的猴头菇哪怕是山里,也很少见了吧?”

“嗯!是大黄在后山找到的,外面檐子下还挂着两只山鸡,也是大黄猎到的。正好家里还有些野猪肉,中午咱们就吃这个。”

“好!爷爷,我在外面,最馋的就是咱家的野味了。在城市里,一盆野鸡猴头菇能卖到上千块,要害是味道比您炖的差远了,没得吃!”

“哈哈,等着,爷爷往给你炖!”

……

哪怕是山里的食材再鲜再嫩,老猪王的厨艺也比不得那些名厨大勺。可高壮说的也没错,饭店中的菜肴,都参加了太多的调味品,比起这山里土灶的原滋原味,多了很多的浮华。更重要的是,少了那种打小便熟悉的味道和……亲情。

“爷爷,这吃山货,还是您炖的菜最棒!”

连汤带肉的,高壮吃得满嘴流油,一边给桌子下的大黄扔上几块,还一边跟老猪王闲聊着:“爷爷,这次回来,我打算不走了,留在家里陪你!”

“陪我干啥?爷爷是一辈子没出过山,也不爱出往了。你才几岁?跟我这把老骨头困在山里面能有啥出息?不用担心我,我这身子骨还硬实呢,再说有大黄在,我饿不着。”

这话说的,让高壮好是自卑。合着自己还不如狗孙子了,至少大黄能捕猎,还能天天陪着爷爷解闷。

“嘿嘿,爷爷,我在外面捡了个便宜,收了张古画卖了不少的钱。我沉思反正有钱了,在哪都一样,还不如回躲军屯来陪着你。还有我打算在黑瞎子崖那修座桥,也算是咱家给屯子里的老少爷们做点贡献了。小时候,你进山打猎一往就是好几天,我没少吃这家喝那家的,大伙都挺照顾我,咱有钱了,该回报下大伙了。”

“这事……”

老猪王连手里的羽觞都放下了,爷俩喝的高梁酒度数不小,话说山里人都是非烈酒不喝。这么一会儿工夫,两三杯下肚,老猪王也有点亢奋:“大壮呀,人活一世,不能忘本。你这想法很好,爷爷支撑你。可修桥……我听镇上的干部来说过,以镇上的收进,根本就修不起,要不早就修了。你卖了张画……卖了几个钱?能够吗?”

“够!没问题的!”

直接将嘴里嚼了半烂的野猪肉咽下,高壮用拇指和小指比划出了“六”的手势。

“六万?”

“往多猜!”

“六十万?不会吧,啥画呀?金画呀这么值钱!”

老猪王有点被吓住了,话说他打一辈子猎,也就捡到高壮那年,又挖了颗百年的老参,卖了几千块算是大钱了。不过这事等高壮长大后,没少抱怨他。百年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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