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五章 效龙通灵(1/2)

作品:《天马牧场

灵术“效龙”,是上古大能专为教授座下灵骑、灵宠而定式的一种低阶灵术;后来,逐渐演变成灵兽通灵的最佳道路;再之后,效龙术便成为了修灵者可以开府探穴的标记性灵术。

只有能施出效龙术的修灵者,才会被圣境正式认可为“灵士”,由于那意味着他有机会跨越凡俗,提升大能。

而在此之前的灵士,并不被容许穿上正式的“灵士”装——一件灰衫长袍。最低级的修灵者,能够穿着的只能是侍者装。说穿了,就是还不被修灵界所承认的学徒、下人。

丁翔倒是不虞有没有谁认可他,话说这偌大的华夏,如他这般误打误进的修灵者,还有没有都未尝可知。甚至于,就算是有,可其他人能不能修至丁翔这般境界,都两说着呢。

毕竟,丁翔有老祖宗传下来的玉核法阵,还荣幸的在密境中碰到了老马的魂识,得其指导,方能以神识翻开《九方术》第三篇。

而其他可能存在的修灵者……在圣境毁灭、灵脉坍塌之后,如老马一样的幸存者,指定不会很多。能够存留千年,还得以与后人相遇者,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说……能施“效龙”术方为“灵士”者,这条规矩,早已脱离了其立规的时代背景。用现代风行的网络名词就是……奥特了!

好在,丁翔在老马极其尖酸苛刻的损贬中,保持着学会了效龙术的施术方法,还耐心的问询了一番关于施术的要领和注意事项,然后……立马封闭了法阵。

他怕再听一会老马的聒噪,非得被气出心脏病不可。

这老怪物损人的嘴上功力,日渐增长。比丁翔灵力进步的速度可要快得多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丁翔就被它骂得七窍生烟,要不是为了修习效龙灵术,真恨不得把它揪出来……假如它能有肉身的话。

可即便是丁翔忍着性格,挨了半天的骂,但终极……关于效龙术的施术细节,还是遗漏了一些。至少,这个灵术施展起来,并没有像老马所说的那样神乎其神。

而在受术者方面,也并非是灵兽即可。灵根的浓度、启智的程度,都决定着它们是否可以顺利吸收效龙术的加持。

在丁翔看来,这就像是再一次的启智……在已经启智过的灵兽身上,再一次的开发出如人类一般的“灵智”。

只有通灵后的灵兽,才可以算得上是修灵者的伙伴,甚至是……伴侣。

这一点,老马倒是早就提及过,只不过丁翔对人和兽……那种在现代人看来,极其重口味,也极其反天道的行动,选择性的疏忽了。

这导致他在山壁密室中,白费了半天的劲,却只有在闪电和……阿呆的身上,成功的施出了效龙术。至于黑旋风它们等十来匹灵马,无一成功。

“不是说灵马是最轻易通灵的吗?”

这个成果让丁翔很是沮丧,还指看着它们都能通灵后,修习焚燃之术,为他炼制灵土板呢。

堰塞湖上的水上飞机跑道,还有他的“水晶龙宫”主别墅,都等着开工呢不是?而炼制灵土板,是一件并不需要太多的灵力,但却极其耗费时间的事。

光靠着他……和阿呆、闪电三个,别说建别墅、修飞机场了,就算是弄个小窝棚,也得半天一晌的。

看着通灵之后,兴奋得乱跳乱蹦的山狮闪电,还有气质更显淑女、妩媚细眼亦更加灵动的小狐狸,丁翔咧嘴苦笑:“玛蛋,指着咱爷仨,得啥年能把别墅盖起来?”

“嗷嗷嗷……”

闪电没什么反响,眨巴着一双硕大的狮眼还跃跃欲试的样子。可阿呆却是不干了,通灵之前,她就能听懂丁翔大部分的话语,而现在有了效龙术的加持,除了还不能人言之外,更是其意自通。

她是最反对丁翔把她当闺女的,每次这么一说,便会激起她极大的反响。

“好好好,你是我的小女仆,我和闪电才是爷俩,成了吧?”

没措施,丁翔说什么,小狐狸都会无条件的屈服,唯有这一点,是她的逆鳞。

“逆鳞?龙之逆鳞?”

丁翔忽然猛的一拍脑门,吓得折腾个不停的闪电一下消停了,阿呆更是瞬间满眼泛泪光,“嗷……”

她认为,丁翔是恼怒她了呢。

“哭啥?我没说你……我哪舍得生俺家小公主的气呢不是?我是想到了好措施,嘿嘿,咱们很快就可以进住一幢真正的水晶龙宫了。”

实在这也是丁翔有些犯糊涂了。灵马最轻易通灵,这话并没有错。但那是指圣境中的灵马,也就是天马龙马。丁翔找来的这些普通灵马,当然……用老马的话说就是灵质愚钝,废材一群。

而龙马……这世上仅存的天山龙马,不都在他的玉核灵境中呢吗!

“槽,你也不提示我下,害得我白费了半天的气力。”

刚打开法阵,丁翔便来了个恶人先告状,抱怨了老马一句。果然,还没等他说第二句,早就气急败坏的老马便连珠炮似的来了一通:“你个废材,逼……”

好吧,人家也的确提示过丁翔:它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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