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四章 白马通灵(1/2)
作品:《天马牧场》哪怕是找来世界上最为苛刻的练马师,这匹白马也尽对称得上“良驹”二字,无论是从速度赛马的角度,还是从障碍、舞步马的角度,甚至是骑乘……
但丁翔却是唯一的例外。
荣幸的在最后的关头,以“离别之吻”激活了混血妞的体内灵根,使得他们逃出身天,避免了被血色闪电化为骸骨的下场。
这隐秘的山谷绿洲,在丁翔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无比。青青的牧草、清澈的小溪,还有远处繁茂葱茏的树林……就连两侧高耸进云的陡峭峡壁,都让其不由得发出了一声由衷的赞叹:好高呀!
这不是空话吗?
地球上的“逝世地”众多,但这里,却始终没有被创造过。哪怕是在监控卫星满天飞,连一辆汽车的行驶都逃不过精准定位的时代,这片山谷,却依然是一片化外之地、安定之地、避世之地。
可以想像得到,那片诡异的超强磁场合形成的逝世亡山谷,为这里供给了罕见的遮幕。而缭绕着山谷的峰峦叠障,又让其形成了自然的“逝世角”。
一切都是那样的奥妙。假如非要用现代科学的视角往解读这里,似乎也并有太多的神奇,但冥冥中又像是天意……
老天也不忍见到灵兽之首,一代天马被无情陨灭的残暴景象,所以,才为它们安排了这处避难之所吗?
饶是如此,但丁翔还是感到:白马,并非是纯血天马。哪怕是它仅凭外形,便要比所谓的汗血宝马,要英挺隽拔很多;看其眼神,也似乎要灵动很多。
但也正是如此,丁翔才会笃定:它,不是天马,至少,不是血系纯粹的天马。
由于,天马,是天境灵马,它生来便是尊贵而自满的。它只为修灵者的坐骑,对于普通人,连瞧上一眼都会居高临下、不屑一瞥。
人为万物之灵长,这话倒也没错。可有些歧义的是,这句话里的“人”是指修灵之人。
天马之于灵界大能甚至是飞仙们,当然是尊崇有加,敬拜亲近的。但对于普通人……那根本不是一个位面的不是?
而这匹白马,它对灵力的气味,实在是……太过于信任了,它甚至没有一个“灵者”最基础的戒备心。它的样子,与天马牧场中的那些灵兽们,也没有太多的差别。
说得更直白些,就是它……没有天马那种与生俱来的范儿!《九方经》中所记载的天马,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想要降伏一匹本性自满的天马,纵是灵界大能,也要费上一番气力。除非是飞仙……只有飞仙级的修灵者,其灵力的浓郁,才干让天马主动的臣服。
“翔,你们不会是……弄错了吧?它这么乖,还特别通人性……快看快看,看它的眼神,它似乎能听懂咱们说的话,你说它不是天马,它很不兴奋呢!”
俏脸上还挂着一道道污垢的痕迹,沙漠迷彩服上亦是黑尘斑斑,但佩姆科娃却是露出了孩童一般天真的笑脸,丝尽不忌的搂着白马苗条的细颈,又蹦又跳的,仿佛白马能听懂了她的话,就是世界第八大奇迹一般。
而那白马就站在那里,任她又搂又摸的,还警惕翼翼的,生怕会踩碰到她……
“尼玛,这特么是要天马才见了鬼了,这根本就是这匹宠物马!”
丁翔咧着嘴,暗暗吐了个槽。旋即又抬起了手,在白马有些犹疑的眼神中,慢慢的将手心贴近了它光洁的马额处。
还好,这是匹“灵马”!
“两心一接”,丁翔便立即感到到了一股灵力从白马的体内涌出,并没有想像般的强烈,但也远超黑旋风那般的水准。
毕竟是天马的后裔,哪怕是它体内的血统亦已斑驳。可出自天山圣境的灵脉血系,又岂容小觑?没看到连那阿哈尔捷金马只含有相当微弱的天马血系,却依然会被逼出杂血,以至于还被称之为“汗血”的吗?
与其他杂血共存,本就是自满的天马血系都难以容忍之事。只不过是由于……龙性至淫,胡乱撒下血脉罢了。
要知道,天马亦称天山龙马,“与龙为友”的它们,其体内的血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龙血!披鳞带角、蹄下生云,那是传说,不足以信。
但丁翔却是明确:《九方经》所记载的血系最为精纯的天山龙马,可真是能够踏云而行、一纵千里的。只不过,那是修灵大成的龙马,而非“普通”的天马。
人类修灵,有士、能、仙等数个境界,天马亦然。同为天马,也会分个三六五等不是?而显然,这匹白马……好看是好看,但在修灵一途,它连丁翔这个初窥门径的最低层灵士,亦有着大大的差距。
但或许……天山灵脉的坍塌,让无数的大能飞仙们或飞升、或陨落,而天马……“这世上还会真下的天山龙马吗?”
丁翔喃喃了一局,刚才的“两心相接”,已经成功的对白马进行了浴体启智,也可以说,它现在才可以称之为是真正的“灵马”。
之前,不过空负灵根,躲有潜质罢了。
将白马启智,是眼下丁翔必需要做的。唯有启智之后,才干与其在神识中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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